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废止《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2005年12月28日玉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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