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三会”和常委会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机关党组(党委)、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做好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事务,协调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和对外关系。
(三)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推动工作创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做好省人大常委会赴玉开展的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的服务保障。
(四)承担常委会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相关会议材料和文件等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五)围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常委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总结地方人大工作经验,收集、整理、汇编研究成果。
(六)负责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联系,了解县区人大工作情况,及时反映上下级人大的建议和意见。
(七)负责协调、督促并反馈“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决定、决议的执行办理情况。
(八)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宣传、新闻发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及刊物编辑出版工作。
(九)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常委会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重要问题;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受年度综合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挂钩扶贫工作。
(十五)负责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十六)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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