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议案。
(二)负责拟定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计划,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监督工作。
(三)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等有关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交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作出决定决议提供服务。
(四)协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对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整改等有关情况跟踪监督。
(六)对市本级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日常管理,完成人大与财政预决算等基本信息和资料传输,对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信息实时进行动态的查询分析、监督预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预决算、税收、审计等方面规章、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涉及本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
(十)联系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工作)、玉溪市审计局、玉溪市国资委、玉溪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玉溪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玉溪市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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