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召开《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暨施行动员会,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营造氛围,共同推进两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在新闻发布会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致发布词,并向参会人员介绍两部条例制定的相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军,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渔琛、市水利局局长王建宏分别就有关问题回答了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玉溪日报和春城晚报记者的提问。
施行动员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军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及贯彻施行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一是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二是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两部条例真正落实好、执行好;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县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张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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