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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结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建设
2024-03-20 15:30:55

近年来,峨山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创建主题,坚持“四结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扎实做好政治引领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

一是坚持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制定一个创建工作方案、细化一个迎检示范点方案,强化创建工作组织保障。做到定期研究创建工作,适时与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相结合,积极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集中学习、民族团结专题党课、知识竞答等活动。深入联系点岔河乡文山村委会、双江街道练江社区开展以“共建民族团结共促乡村振兴”“中华民族一家亲、我为群众办实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创建载体。投入资金3万余元,按照创建验收“八个一”标准,打造好迎检示范点,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二是坚持与民族立法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制定县人大机关宪法宣传方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誓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到实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准开展民族法规专项清理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修定工作。修正后的自治条例既突出了条例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又增补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时代内容,做到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看齐,与现行国家法规政策保持一致。

三是坚持与人大工作监督相结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民族团结进步这个主题,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综合监督方式,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先后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调研及专题询问、《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5次,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四是坚持与代表作用发挥相结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内容,广泛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对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的知晓率,争做民族政策的宣讲员、民族团结的带头人、民族工作的推动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代表视察、考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共开展代表视察、考察活动3次,提出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的代表议案1件、其它涉及民族类的代表意见,建议31件。

(峨山县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市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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