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红江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开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涛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红塔区、澄江市部分重点企业,对农业绿色转型发展、连农带农促进就业和品牌建设推动市场情况;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支付工资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相关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罗红江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玉溪市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走在全省前列。
罗红江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保障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好法律支撑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聂涛指出,宣传好、执行好《条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要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重视劳动者、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加强就业新业态研究界定,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效。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宝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雪峰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陈静在座谈会上作玉溪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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