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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三会”和常委会其他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安排,为以上会议搞好服务;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处理市人大机关的日常事务,协调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和对外关系;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及其他文件;围绕常委会审议的中心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负责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联系,了解县区人大工作情况,及时反映上下级人大的建议和意见;协调、督促“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决定、决议执行办理情况的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市人大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市人大机关文书的运转、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市人大机关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对外接待、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承办省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2.2002年“三定方案”中,市人大常委会设7委1室(财经委、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选联工委、民外侨工委、环资工委、农工委、办公厅),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对人大工作的要求,2007年,批准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科级),2012年成立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正县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2015年1月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5年1月成立玉溪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15年10月设立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分设为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8年3月连人带编调市纪委3人,下达2016年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编制1人。
2002年“三定方案”中,市人大常委会人员编制为50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工勤编制9名,2012年增加了行政编制1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编制为51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9名。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编制为53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9名。
3.人员情况。2021年年初85人,共调入8人,调出5人,工资关系转入2人,退休4人,提前退休1人,截止202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有干部职工85人(公务员70人,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7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及时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相关要求,围绕实现玉溪“一极两区”目标定位开展研讨、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来谋划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德、同向同力,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提请市委批准,党组工作、重要调研成果及时向市委报告。认真贯彻市委决定,督促推动市委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坚定不移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严格把关每一件法规草案,统筹谋划每一个监督事项,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制定领导批示件办理规定,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得到有效落实。
2.圆满组织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
经过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月17日至21日在玉溪聂耳大剧院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报告,通过了《关于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关于玉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依法选举出玉溪市人民法院院长,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2021年全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8月8日至10日,组织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会议依法选举江华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孙金会为玉溪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董毅为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强烈的政治意识、高度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权力,顺利完成了选举任务,实现了组织意图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
3.强化地方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增强立法针对性
一是认真组织编制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向市委报告《中共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办法》修改情况。二是有序推进《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采取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工作专班的工作模式”,明确工作思路、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程序,坚持提前介入,加强督促指导。条例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三是加强立法研究和调研。将立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三湖”保护条例修法工作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一湖一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对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加强立法研究,成立《玉溪市革命历史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全程参与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为掌握法规的实施效果,检验地方立法的质量,推进法规的实施,首次组织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五是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相关立法制度规定。对2016年以来制定的19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拟定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办法》,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等4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试行)》等3项制度拟予以废止。六是加强立法基地的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与玉溪师范学院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的意见》,为立法基地更全面、更深入、更精准服务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凝聚民智、民意。召开专家论证会两次,立法专家参与立法调研及其他涉法工作调研3次,地方立法基地提供咨询服务4次。七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修改完善《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清理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4.聚焦大局大事,强化监督实效助推改革发展
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认真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并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审议。围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中药材产业发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玉溪市抓牢抓实“六稳”“六保”目标任务、调研“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选派骨干力量参与大化工业园区“绿色钢铁城”建设指挥部工作。在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方面,对贯彻实施《民法典》、《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种子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听取和审议玉溪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相关县区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做好抚仙湖省级河(湖)长制督察,积极牵头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深入调研“三湖”及其河道保护治理、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等情况,坚决守住抚仙湖总体Ⅰ类水质,实现星云湖劣Ⅴ类水质脱劣。持续对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进行现场督察,深入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易门县、新平县对美丽河湖申报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方面,对抗旱蓄水、护林防火、烤烟生产、中药材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情况开展调研,有效推动我市“三农”工作持续发展。多次深入县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关于玉溪市红娘胡蜂养殖及退出情况调研报告》并监督有关部门有效落实,切实维护了我市生态安全。
5.增强科学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决议之前重调研、决议之中讲民主、决议之后抓落实,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体现市委要求、顺应人民意愿、切合玉溪实际。依法作出废止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项目保证金和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决议和调整2019年江川区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工程项目(二期)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的决议。
6.严格依法办事,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各项工作,按程序规范人事任免,确保人事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11月底,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组织宪法宣誓56人。
7.落实建设代表机关要求,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严格落实《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意见》《玉溪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范代表履职活动,明确基层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经费、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并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工作沟通对接,明确委室督办责任,及时召开交办会,263件代表建议及时交由党群部门和政府系统承办。对2020年列为代表建议专项资金办理的37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计划列为今年专项资金解决的建议进行现场视察,并安排37件“急、难、老、小”代表建议为2021年专项资金解决办理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玉溪代表团提出建议52件,议案2件,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及关于对《全省财政“三保”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议案》被大会列为议案处理。
8.依法依规,扎实抓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换届。此次换届共涉及县级政权9个,乡级政权51个,将选举产生4700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按照“党委统筹安排、坚持正确方向、完善制度建设、依法解决问题、确保风清气正、形成玉溪特色”的工作思路,把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人大工作的“头等大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精神,组织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对照新修订的选举法,重新测算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基数,研究起草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级成立领导小组、工作指导组,下发了《中共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工作部署会,举办了换届选举信息服务平台培训班。发放工作指南等资料近千册,切实指导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9.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强化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四本书”,组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均在2篇以上,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用好红色资源。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峨山县觅池冲、聂耳纪念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激发奋进动力。三是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洪云、机关党组书记廖伟、机关党委书记李万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授专题党课。2021年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共讲授党课8次。四是注重正反典型宣传。注重先进模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滇中红色记忆》、《杞麓湖的呐喊》、《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曝光专题片》等视频和专题记录片。五是自学和宣讲相结合。邀请市委党校刘杰副教授以《百年光辉历程·百年丰功伟绩》为题到机关开展专题讲座, 6月份利用4天时间组织2021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暨党史学习专题读书班。六是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用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重点解决代表提出的“急、难、小”立不了项的建议,以党史学习教育促进为民办实事热情。结合常委会工作要点,机关党员共制定为民办事清单180件,已办结70件。积极参加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志愿服务。自觉接受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久发力铲除“四风”新表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常委会领导认真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项目),推进企业改革发展,落实河(湖)长制,督促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抓好机关“挂包帮”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提升联系点脱贫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
1.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3,16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5.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50万元,占总收入的0.58%。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7万元,分别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9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相比增加1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3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7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0.99万元;(2)2021年其他收入与2020年相比增加2.30万元,其中:省人大拨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加1.00万元,其他单位拨付经费增加1.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3,1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57万元,占总支出的92.39%;项目支出240.30万元,占总支出的7.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对比增加114.39万元,增长3.76%,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2,917.57万元,比2020年增加76.88万元,增长2.71% ;2021年项目支出240.30万元,比2020年增加37.51万元,增长18.50% 。基本支出比2020年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2,363.58万元,比2020年减少14.45万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3.99万元,比2020年增加91.33万元。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召开了两次人代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7.57万元。比2020年增加76.88万元,增长2.71% ,基本支出比2020年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2,363.58万元,比2020年减少14.45万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3.99万元,比2020年增加91.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3.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9%。行政人员办公费人均0.70万元(不含工作业务经费)、行政人员差旅费人均0.99万元(不含工作业务经费)、行政人员培训费人均0.03万元(不含工作业务经费)、行政人员邮电费人均0.06万元(不含工作业务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1.41万元、离休公用经费人均0.1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人均0.06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人均0.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30万元。比2020年增加37.51万元,增长18.50% ,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召开了两次人代会导致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溪人大》刊物发行费支出35.00万元,2021年发行《玉溪人大》6期,印刷册数11100册,充分发挥了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把刊物办成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互通信息的桥梁、交流经验的园地、理论研究的阵地,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服务人民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市五届四次人代会会议经费支出120.00万元。参会代表307名、列席252人,完成人代会各项议程,保证代表会议期间开好会、履好职。
3.市五届五次人代会会议经费支出47.91万元。参会代表307名、列席86人,完成人代会各项议程,保证代表会议期间开好会、履好职。
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支出13.86万元。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7次,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6次,会议费支出为以上会议搞好服务和保障。
5.2021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庆祝建党100周年市人大网络安全检查整改项目经费支出,共计支出5.00万元。检查网络设备10台,检测终端100台,整理机房5个,整理线路160条。通过安全检测,切实摸清现有网络设备存在的漏洞和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
6.2020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3.7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举办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信息服务平台培训班支出。通过培训确保我市推广使用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信息服务平台,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整个工作流程全面体现应用在服务平台上。
7.基层立法联系点市级运行管理补助支出2.00万元,其中:补助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2.00万元。为坚持开门立法, 拓宽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互动的渠道,我市积极探索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确定了红塔区玉兴街道人大工委、江川区江城镇人大主席团和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试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将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需求,让地方立法能更多地体现民意、尊重民意、顺从民意,对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8.2020年度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2.84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赴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黄果山片区、双江街道高平村洛泉组调研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设情况,共计支出0.18万元;发放物固定收入代表活动补助支出0.09万元;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共计支出2.57万元。
9.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尾款支出1.28万元。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2019年支出3.96万元,2020年支出4.68万元,2021年支出党员活动室建设尾款1.28万元。
10.(其他资金)2021年度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7.3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讯、交通补助6.84万元;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共计支出0.55万元。
11.(其他资金)玉溪市2021年分层分类联系专家服务工作经费支出1.3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对专家的看望慰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对比增加123.74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2,917.57万元,比2020年增加76.88万元,增长2.71% ;项目支出231.61万元,比2020年增加46.86万元,增长25.36%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2,363.58万元,比2020年减少14.45万元;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553.99万元,比2020年增加91.33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包含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13.86万元、2020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3.72万元、《玉溪人大》刊物发行补助经费35.00万元、人代会会议经费167.91万元、2021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补助经费2.00万元、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尾款支出1.28万元、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4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召开了两次人代会导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523.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58.76万元、项目经费184.7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8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8.86万元、死亡抚恤44.1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5.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8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73.12万元、购房补贴3.2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万元,完成预算的8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职工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大系统的相互交流学习考察减少导致接待减少;2021年我机关内部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要求各委室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55万元,增长2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2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4.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省人大调研增加、市人大机关各委室调研增加,造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万元,占83.31%;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占16.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省市县人大协作与交流、学习与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3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2010101”支出比2020年增加81.23万元,“2010102”支出比2020年减少4.79万元,“2010105”支出比2020年减少3.08万元,“2010150”支出比2020年增加6.03万元,“2080501”支出比2020年减少0.42万元,“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增加11.5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代表视察、检查、调研以及培训费支出24.6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
3.学习培训考察费支出3.64万元;
4.立法经费支出11.39万元;
5.人大老领导调研经费支出4.16万元;
6.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经费支出1.00万元;
7. 人大工作机构经费支出71.68万元,其中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3万元;
8. 人大机关工作经费20.00万元;
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08万元;
10.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110.58万元;
11.工会经费24.16万元;
12.福利费20.10万元;
13.物业管理费46.62万元;
14.餐饮服务费44.57万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6万元;
16.办公设备购置16.69万元;
17.临聘人员费用44.10万元;
18.离退休公用经费4.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9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4万元,固定资产173.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6.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72万元,下降25.6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4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8.9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2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73.35万元;报废报损一批资产,账面原值5.65万元,对外捐赠了一批资产,账面原值3.19万元,无偿调拨了一批资产,账面原值24.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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