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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2024-03-20 15:19:44

3月13日,经通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通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乡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探索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促进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让人大代表变成真正的“项目决策参与者”“项目实施推动者”,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全过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征集和确定”“项目审议和票决”“项目实施和监督”“项目效果评价”的步骤实施,真正做到民生实事项目征集人民提、项目确定人民议、项目实施人民督,努力实现在决策决定中尊重人民意愿,在依法监督中倾听人民声音,在代表履职中响应人民呼声,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通海县自2023年在四街镇率先试点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以来,成功票决出5个民生实事项目,涉及项目建设资金1756万元。2024年,河西镇、杨广镇快速跟进、抓紧启动,在年初人代会上,3个乡镇共票决民生实事项目10件,预计投资2861万元,目前,各项工程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将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左平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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