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0年,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成效明显,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我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华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广泛深入的宣讲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群众,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华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紧扣发展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华宁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华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远景目标,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华宁经济社会发展“一都两区三基地”的定位要求,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保障,防范风险、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构建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抓好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突出法治教育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力度。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预防性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坚持在推动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科学设置普法内容,提高普法针对性,打造反映人民群众需要、体现华宁特色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质量。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
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注重普法工作保障,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