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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4日玉溪市江川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成效明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我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江川“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广泛深入的宣讲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群众,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和“三区一城”新江川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紧扣我区实际,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紧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服务江川“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区一城”新江川建设,突出普法的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普法全过程,充分运用好各类普法阵地及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持续深入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深刻认识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成长、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大力宣传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法治观念,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平安江川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持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围绕“湖泊革命”,聚焦星云湖保护“退、减、调、治、管”五大任务,广泛宣传与星云湖保护治理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民爱湖、全民护湖,营造全民参与星云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行动,深入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结合普法成效,明确普法重点工作

充分总结和发挥我区“七五”普法工作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坚持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深化“法律十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风尚。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结合社会治理需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融合。强化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推动智慧精准普法新模式的普及运用,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四、坚持大普法格局,强化普法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要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间协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要加强全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日常监督、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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