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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县委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我县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新平“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主线,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广泛深入的宣讲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新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以高质量普法为加快推进新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境界,奋力谱写“一极两区”新平篇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着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围绕服务“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国家安全等与推动新平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加强我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法治新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根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与公民诚信建设相衔接,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抓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突出法治教育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求,坚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推动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设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于一体、体现人民群众需求、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和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广泛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注重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研究、宣传、传承和保护工作,建设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互动融合,不断推进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培养力度,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养成,培育公民规则意识,引导公民养成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杜绝餐饮浪费等良好法治习惯,让依法生活成为一种习惯。

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效果导向,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深入开展“法律6+4”(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旅游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党课+法治课”、巡回法庭、群众喜闻乐见法治文艺等活动,充分发挥全县普法讲师团、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持续运用好“五用”工作法(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抓好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注重普法工作保障,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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