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元江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我县县情和实际,体现了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努力在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内陆港、滨江园林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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