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副主任鲁春红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成的调研组,深入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元江县对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多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对所到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为指引,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在不断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力度的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玉溪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人大监察法制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 元江县监察与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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