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审议报告。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拟定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计划,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相关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
(六)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涉及本委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
(七)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报送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八)联系指导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部门工作。
(九)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会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溪市贸促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市烟草专卖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国家调查局玉溪调查队、玉溪公路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中石油玉溪分公司、中石化玉溪分公司,其他银行、保险、通信、投融资公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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