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的提请:
任命龚新柱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延林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普赵勇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向颖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向艳萍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东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志江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潘万江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跃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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